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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红涛律师亲办案例
王某某诉刘某离婚纠纷(刘某因多次涉嫌贩毒、吸毒而被羁押,进而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)
来源:杜红涛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12-11
浏览量:343

1.案件摘要

2018年4月左右,王某某通过其哥哥刘某某联系上本律师,表示其丈夫屡次涉毒而被羁押,近期又因吸毒被戒毒所强制戒毒。刘某此种行为,严重伤害王某某和整个家庭的身心健康,也破坏了双方的夫妻感情。王某某已经给了刘某多次机会,但刘某仍然屡教不改,多次被羁押。王某某多年以前就考虑离婚,但均被刘某拒绝。王某某希望能依法解决此事,解除这段不幸的婚姻。

2.办案经过

本律师初步了解了之后,询问王某某是否有相应证据证明刘某涉毒的事实。王某某表示没有。为了准备更加充分,本律师到某某派出所调取了刘某涉毒的两份处罚决定,一份是《行政处罚决定》,一份《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》。原来在2016年4月28日,刘某因吸毒被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予以行政处罚和责令社区戒毒。现,刘某再次因吸毒被羁押在某戒毒所强制戒毒。经过检索,本律师又在某法院凭介绍信调取了刘某涉嫌贩卖毒品的《刑事判决书》,然后又进一步完善了其他证据资料。

为了核实刘某的羁押场所,本律师亲自驱车前往某戒毒所调查了解,确保信息无误后立即向某人民法院依法起诉。

初次开庭时间定在2018年10月8日下午三点。

在某戒毒所内,法官开庭遭遇极大阻力。该戒毒所领导只能允许法官问几个话,但不得开庭审理,也不提供场地等其他基本便利。该领导称如开庭审理有可能导致刘某精神异常,影响刘某的改造。该领导的推辞明显违反我国法律规定。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构,法官作为裁判者执行正当的合法的公务不受任何阻拦。如有阻拦,则无异于与整个法律规定对抗,抗法行为涉嫌“妨碍公务”。人民法院有权直接依法除以罚款等制裁。

经过来回多次交涉,该领导同意法院过一个月再来处理,给刘某一个月左右的缓冲期。考虑到前期交涉已经花费不少时间,天色已晚,再考虑到实务工作的变通,承办法官不再坚持,决定一个月之后再来开庭审理。

在此,本律师对某戒毒所的违法行为予以批判和谴责。

一个月之后,在2018年10月30日早上,承办法官书记员等一行再次进入某戒毒所审理本案。某领导企图再次阻拦,被承办法官严词拒绝。又经过多次交涉和协调处理,某领导终于同意开庭审理并提供最基础的必要的便利。

庭审中,经过本律师、承办法官、法官助理、书记员、王某某等反复做工作,刘某也自知“强扭的瓜不甜”,再强留也无济于事。刘某也表示会认真改造,希望出去之后重新好好做人,不再堕落下去。

本案最终也得以顺利结案,王某某在婚姻上的不幸遭遇也自此结束。

3.律师点评

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,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。毒品是万恶之源。在我国,吸毒是违法行为,持有一定数量毒品则涉嫌“非法持有毒品罪”,贩卖毒品(不论数量和种类)则涉嫌“贩卖毒品罪”。我国的司法政策也是对涉毒犯罪予以严厉打击。对于个人家庭而言,若有家庭成员涉毒,无异于毁掉整个家庭,既摧残自己的身心健康,还牵连包括子女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。如遭遇如此境地,选择离婚则无可厚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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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杜红涛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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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4201*********9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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