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传统,小夫妻在结婚时通常由父母准备好婚房,那么,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,离婚时如何分割?很多人对此会有所疑问,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。
案情简介: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,离婚时如何分割
王某与宋某自2012年恋爱,双方于 2014年中旬结婚。婚后,宋某父母全款为两人购买商品房一套,但只登记在宋某一人名下。举办婚礼后两人搬入婚房内居住。2015年4月,王某与宋某由于吵架频繁协商离婚,但在房产归属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。宋某父母要求王某归还婚房,经多次沟通未果,宋某无奈提起诉讼。
合议庭意见:房产属宋某所有
法院认为,宋某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宋某的个人赠与,王某取得诉争房屋50%的产权没有依据,支持原告诉讼请求。
律师说法:属于赠与自己子女行为
,《婚姻法司法解释(三)》第七条规定: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可见,除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,若当事人结婚后,一方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。
本案中,房产系宋某父母出资购买,并登记在其子宋某名下,且宋某父母并没有表示该房屋系赠与王某与宋某二人的,因此,即便房屋系婚后购买,该房屋仍属于宋某一人所有,王某无权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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